



招标采购
我公司开发的“福海颐乐园”老年社区项目,是专业的大型、综合养老服务业项目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(修订本)》(2013年7月1日实施)、国务院《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》(国发[2013]35号)以及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于2014年4月17日下发的《关于印发<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导意见>的通知》等法律法规、政策文件精神,“福海颐乐园”老年社区的项目用地,可采取划拨、出让、租赁等方式,依法使用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;国家现行政策鼓励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以租赁方式取得,并可在项目建成后以协议出让方式获得项目建设用地的使用权。
为完成在全国建设四十家连锁“福海颐乐园”老年社区的宏伟目标,我们现面向全国需找合作伙伴。
只要您具有投身老年事业的奉献精神和热情,有投资老年产业的胆略和眼光,无论您是政府部门、村民集体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还是个人,均可以成为我们的合作伙伴。只要您有符合上述三个重要法律、政策文件要求,符合当地城镇规划可以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的土地,请您与我们取得联系。
我们对“福海颐乐园”老年社区项目选址用地的基本条件如下:
・用地规模最少2000亩,以项目用地范围内有300至500亩水库、湖泊、江河等自然水体为首选,地下有地 热带及温泉水资源为最佳
・项目用地现状以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允许的荒地、缓坡地、林地、滩涂、水面等为宜
・选址地需与附近城市距离适中,城市及其机场、港口、车站等重要交通枢纽到达选址地交通便捷,车程 在一个小时以内
・周边生态环境良好,不能有可影响到园区土壤、空气、水体的污染源,或是存在其它可能对园区周边生 态环境造成严重生态影响的明显或潜在污染源
建设“福海颐乐园”老年社区项目可为选址地带来的社会经济综合效益
・园区每年可向当地缴纳税收4000万元以上;3万长者入住,必定形成以园区为中心并与之配套的整个服 务产业链,在此产业链上可再创造数亿元的税收
・可以为当地提供直接就业岗位5000个(除专业性、技术性就业岗位外,以满足当地就业需要为主),以 1:3的比例(国际通行计算标准为1:5)计算,可创造供为园区配套服务的相关间接就业岗位数万个
・每间园可入住3万长者以及5000名配套管理、服务人员,以每人每天正常消耗3公斤的蔬菜、水果、粮 食、肉类等食品计算,每间园区每天需消耗食品10万公斤以上,这对当地农副产业发展将是一个极大的 促进,并能就地消化农副产品,帮助当地农民增收
・园区建成后,将形成新的城镇中心和商业区,对选址地周边的城镇化及新农村建设事业将起到良好的推 动作用;园区营造的良好环境,能促进选址地营造更加良好的投资环境、服务环境,这对吸引人才,促 进当地经济向人才驱动型发展具有重要意义
・园区建成后入住的高端长者群体,可为选址地带来数万个横向、纵向的社会关系资源;园区为来自这些 长者中的专家、学者发挥余热提供良好平台,对于选址地政府来说,这是一笔可贵的人力资源和社会财 富,用之得当,必将为当地社会、经济发展再添强大动力
・为减轻政府的养老投入压力,每间园区接受100名左右对当地社会、经济、文化、教育等各种社会事业 有突出贡献的孤寡长者、困难长者,或是子女因抢险救灾、见义勇为等义举牺牲,导致“失独”的烈士的 父母,免费入住园区,享受与收费长者同等的居住、生活、服务待遇
如项目建设使用农村集体土地,则由项目公司向属于选址地户籍的、年满65岁以上的长者,每人每月发 放500元的养老生活补助金
・项目建设可促进当地旅游、服务业发展水平,养老事业、产业发展水平,并为当地建立新的旅游、休闲 度假的标志性品牌及养老服务产业示范性园区外,还可通过项目开发者具有广阔媒体资源、平台,以影 视、报刊杂志、网络、广播、记录、探索发现等多种传媒形式,在全国、全球范围内对选址以及项目园 区进行整体性的媒体推广,扩大选址地以及“福海颐乐园”老年社区的影响力